鲁制协﹝2017﹞22号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,促进协会工作健康发展,鼓励各市协会和协会工作者创先争优,省协会将进行“先进协会”和“先进协会工作者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(一)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的各地市分会。
(二)先进协会工作者范围:省协会和市级协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、及会员企业中协会工作兼职人员。
二、 评选条件
(一)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先进市级协会
1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在维护和保障装备制造业发展中表现突出;
2、机构完善,制度健全,有与协会工作相适应的专(兼)职工作人员、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。工作争先、活动经常、自律一流、服务至上;
3、坚持服务宗旨,努力为会员服务,作用明显,成绩显著,得到政府和会员好评;
4、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;
5、自觉遵守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章程,按时缴纳会费;
6、注重行业宣传,积极向省协会撰写稿件、报送信息。
(二)先进协会工作者
1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严守《协会章程》及各项规章制度;
2、热爱协会工作,团结协作,积极进取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工作业绩显著。
三、推荐申报办法
(一)各地市协会据实填写《先进市级协会申报表》和《先进协会工作者推荐表》(见附件)。
(二)各地市协会按照评选条件,在协商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,将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推荐材料报至省协会。
(三)省协会秘书处根据各地市协会推荐意见进行初审。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后,提出全省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名单。
(四)全省先进市级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名单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(五)根据公示结果,最终确定全省先进市级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名单,由省协会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和奖牌,并在协会网等媒体上进行宣传。
(六)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市级协会工作者,省协会给予适当奖励。
四、各市协会团体会员中当年内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境事故的,以及申报材料明显弄虚作假的,均一票否决。
附表:1.先进市级协会申报表
2.先进协会工作者推荐表
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
2017年12月12日